宁波大学校务服务事项汇总表
受理/牵头部门
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
联系人
陈佳雯,办公电话:87600286
窗口人员
事项编号
09-005
事项名称
学生人文素质类创新学分认定(团委负责部分)
服务对象
□教职工 √学生 □校友 □校内部门/单位 □社会单位/个人
□教职工/学生、校友及校内外单位/个人
□其他(下拉菜单选择其他可自主填写)
联办部门/单位
无
经办人
陈佳雯 办公电话:0574-87600286
分管领导
团委:金芬芬(电话):87600065
办理地点
宁大青年网站 http://54.nbu.edu.cn/; 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的学生办事栏
办理模式
√线上 □线下 □线上+线下, □自助
办理期限
□即办件(当场可以办结的事项) √承诺件,2个工作日
办事材料
学生人文素质类创新学分认定流程图(团委负责部分)09-005-01;
学生人文素质类创新学分认定表模板(团委负责部分)09-005-02;
佐证材料:竞赛或活动所获证书、奖状的原件照片。
如果证书或奖状上无明确个人姓名的,需要出具盖有院团委公章的佐证材料,参见学生人文素质类创新学分证明材料模板(团委负责部分)09-005-03。
办事依据
《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指导手册(2018版)》
办事流程
关于人文素质学分认定流程:
1.下载并填写学生人文素质类创新学分认定表(团委负责部分)09-005-02,准备好佐证材料,并将其拍照,与表格一并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tuanwei@nbu.edu.cn。
2.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+联系方式+学生人文素质类创新学分申请
用印情况
如果证书、奖状(奖杯)上未登记个人姓名,学分认定需要出具盖有院团委公章的佐证材料。
备注说明
窗体底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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